女歌手周亮个人资料-知名音乐人被控侵犯著作权 西安中院开庭审理

    女歌手周亮个人资料-知名音乐人被控侵犯著作权 西安中院开庭审理

《飘扬的红领巾》《和平之歌》《我是小战士》…这些歌曲可以被许多孩子唱。然而,国家一级词曲作者、高级音乐制作人吴颂今却因擅自不支付这些歌曲的版税而被起诉。

原告:19首歌曲被侵权。

原告张虹女士诉称,1998年至2010年,她先后创作了歌曲《飘扬的红领巾》等13首歌曲,依法享有著作权。2010年5月,张虹被任命为音乐编辑,自费组织爱心儿童合唱团录制了这13首歌曲,cd《我们的歌——少先队员歌曲专辑(合集)》被陕西文化音像出版社收藏出版。

2015年9月,她在一次儿歌研讨会上认识了国家一级词曲作者、资深音乐制作人吴颂今。后来,吴颂今承诺在网上推广她。她按要求整理了20首原创歌曲。专辑中除13首歌曲外,还有7首歌曲由原告创作、作曲,由张虹爱心童声合唱团演唱,并由原告录音,享有著作权。同年10月,原告将歌曲资料分三次发送至吴颂今提供的电子邮箱。

2018年8月,她在朋友的提示下发现,原告录制并拥有版权的《飞扬的红领巾》等19首歌曲出现在网易云音乐平台上,演唱签名为小蓓蕾团。她认为,网易云音乐平台未经授权发布原告的音乐作品,其中两首歌曲被改名,一位词曲作者被篡改为他人。同时,原告录制并拥有版权的19首歌曲也出现在虾米音乐平台上,演唱签名也是小蕾团。

张虹起诉吴颂今及相关唱片公司、音乐平台、发行公司等7名被告,请求判令相关音乐平台停止侵权行为,改正错误署名。吴颂今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8万元,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

被告:使用上没有过错。

昨天上午,Xi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吴颂今的代理律师提出,原告提出的19首音乐作品中,《平安校园里的我爱你》未能证明原告为原创词曲作者,《我是自由的鸟》等5首歌曲仅由原告提供手稿或打印件,无法证明原告为词曲作者,因此无法证明原告享有署名权。cd专辑中13首歌曲的著作权应属于陕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原告仅享有署名权。表演者的署名权属于表演者,与原告无关。

同时认为,吴颂今的行为源于原告的授权,其在与钟开基云和龙天世纪使用时没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他不构成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主体,请求赔礼道歉的行为不应予以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此外,作为国家一级词曲作者和资深音乐制作人,他培养和包装了十多位当红歌手和弟子,包括杨钰莹、陈思思、周亮等。他成立的小蕾团旨在推动中国儿童歌曲的发展。以其在中国歌坛的地位和声誉,没有侵犯原告权利的动机和必要。

律师还表示,一般词曲作者没有推广渠道,很难有机会将作品上传到各大网络平台进行推广。原告也承认,是他主动将涉案歌曲给吴颂今进行网络推广,现在说他们未经许可使用是前后矛盾的。他还表示,吴颂今在此次事件中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损害,他已经向广州当地法院提起了名誉损害诉讼。

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等音乐平台辩称,其与北京龙天世纪文化有限公司就包括本案涉嫌侵权歌曲在内的一系列歌曲签订了授权合作协议(其购买了涉案歌曲的独家版权,包括歌词、歌曲的版权)。约定在合同签订前,公司拥有合同中所列的全部音像制品的合法权利(具体为歌词权、音像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拥有使用授权作品的权利。因此,涉案歌曲是在获得合法授权后才上架的,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故意,且涉案歌曲已主动下线,不应承担责任。

目前,Xi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刘小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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