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的文件需要给上级单位看的叫抄送吗(抄送文件要抄送下级单位吗)

公文中主送、抄送、报送、发文机关分别指什么

公文中的“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也称“上款、抬头”。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简称,顶格写在标题和正文之间的左侧,并加冒号。

“抄送机关”是指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标注时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发文机关”一般是指拟发文件的机关,标注时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行政机关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报送一般指需要报上一级主管或者相关部门。

公文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如下分类:

1、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2、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

3、根据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4、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

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6、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公文写作中的“分送”与“抄送”是怎么区分的

抄送是给上级部门或平级协办部门,分送是将文件分发给下级部门。

公文抄送

将文件在主送的同时发送给与公文有关需要知晓或遵照执行的单位,抄送单位是公文结构的组成部分。行政机关的公文使用抄送比较频繁,但由于抄送单位居于公文的文尾,所列单位不属于文件的主要或直接承办单位,在办文过程中往往容易被遗漏或处理不当,影响了文件贯彻执行的效果。为此,公文的抄送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恰当的把握。

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和公文运用中的实际情况,抄送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上行文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受双重或多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在主送一个机关的情况下,将其他上级机关列为抄送机关;二是因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三是向有关上级机关或领导人报告情况时,可以抄送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领导或不相隶属的机关。

2.在平行文中,依照管理职权范围函复平级机关审批事项,涉及重要的政策性规定或执行面较广的,应抄送上级机关,必要时也应抄送相关的平级单位及本系统的所属机构。如省物价局依职权范围复函批准省交通厅提出的全省春运客运基准价格,应抄送省物价局的上级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给相关的省直单位,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等,并抄送给下级物价部门。

3.在下行文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向下级制发生要行文,应当抄送上级机关、与文件内容有关联的平级机关;二是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该机关的另一上级机关;三是转发上级文件时,一般应抄送被转发的上级机关。

4.在联合发文时,如需抄送,应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抄送各联合发文机关对应的上级、平级和下级机关。

文件格式里的抄送和抄报分别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用?

;     1、抄送:指的是自己单位或部门发文件时,对于文件内容涉及的平级部门或单位,让他们知道文件的内容。方式是复印一份给同级部门或者单位。

      2、抄报:指的是自己单位或部门发文件时,对于文件内容涉及的上级部门或单位,让他们知道文件的内容。方式是复印一份给上级部门或者单位。

      注:在现在的公文中很少用到“抄报”。上级部门或者单位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向上一级,绝对不能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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