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法治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

学法用法平台登录app

“学法用法平台”登录界面:

功能:在线考试。

点击主栏目,我的考试,来到当前考试页面。如图所示,有两个考试,一个是11月17日到22日的考试,一个是对前面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考试。

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任意一个考试点击“进入”。然后来到一个新页面,如图所示,点击开始学习。

出现一个新页面,点击模组下面的内容,进去考试。

出现一个新页面如图所示,点击最下面的开始,进行答题。

考试的时间有100分钟,如果有不会的题目,可以到百度文库下载一个《法宣考试题库》的答案,在答案中查找你需要考试题目的关键字,找到答案后再进行回答。

答完一道题,直接点击下一题。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怎样获得积分

每天登陆两次平台,每次5分,可以有10分;

修改个人信息1分;

做两次练习,只要每次练习对的题目在一题及以上就可以有20分,练习可得40分

学习内容,每次学习10分钟提交,就可得20分。

学习可得60分。

加起来每天可以修111分。

学法用法平台登录系统【入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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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让自己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虽然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其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相通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适用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也可以适用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谈谈学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必不可少的会用到法律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非常渺小、非常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

通过学法,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学法用法考试

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线自主学习,自主考试。主要是针对国家公家公职人员,意义在于提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

下面以贵州省为例,对考试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1.考试的对象为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并注册有学法账号的公职人员,学法账号由由当地法宣办统一分配账号。

2.考试时间及要求:由省法宣办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9月8日早上9点——9月15日晚上20点,每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人可以考三次。满分100分,60分及格,必须考及格,合格后网上可以查询合格证。

3.考试方式:登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输入账号及密码就可以进入平台考试。

4.考试的内容:《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刑法》《公务员法》等党内法规、《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等与国家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法用法常樱袭规性考试考核结果,除组织实施的部门存档外,应根据部门管辖权限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巧颂橡登记存档,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本制度规定的所有考试考核部门及对象,都应主动配合考试考核主管机关搞好全体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于故意逃避、抵制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人员,由具有该级职工管理权限的部门和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是国家工作人员考试用的APP。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积分必须达到1000分才可以参加考试。到现在积分还没有到达1000分的话,趁这几天加班加点学习。一天可以学习110分,九天左右就可以了答到1000分,如果到10月30号前,积分没有达到1000分,可以在11月份学习,然后再进行补考就可以。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委派到参股、合营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未参加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不能评优评先。

已参加2020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可直接打印2020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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