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歌手王梓资料 王梓一家三口照片

摇滚歌手王梓资料 王梓一家三口照片

有意思的是,你可能难以想象,“叛逆” 这个看起来充满现代色彩的词汇,居然是源自中国第一本纪传体通史《史记》,是公元前就出现了的。它就这么时而高调时而低调的穿过每个时代,有时候附身于哥白尼或者哥伦布们身上,定义着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有时候则出现在你和你同学的身上,代表着另一些让我们自己高兴的事情。

幸运的是,价值观多元化的时代终于来了,不可思议的成功每天都在发生。从前你跟你妈说你要辍学搞直播,月入十万,你妈肯定以为你疯了 —— 当然你妈现在估计也这么想,可这事儿不再不可思议了。你可以专心地打游戏、喝酒、吃饭、玩音乐、看闲书,然后成为任何一种领域的专家;你可以把 “叛逆” 这个存在了两千多年的词,和一个刚刚出现没几年的 “正能量” 捆在一起,向所有对你的青春期指指点点的人证明,他们都是在扯淡。

摇滚歌手王梓资料

王梓的身份很多,他是赌鬼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曾效力于 GALA、The Dancers、地下婴儿等乐队,还曾举办过个人摄影展。不过最近再次把他推上风口浪尖的,是因为他担任了 TFBOYS 成员之一王俊凯的吉他老师。一个人能过上一种叛逆的生活已经足够特别了,王梓却用他的经历告诉你:你可以过两种。

王梓在青春期的叛逆,是违背大人的意愿玩起了乐队,并向反对的声音证明,他的叛逆并非无用,把兴趣转化为职业一样可以成功;现在的叛逆则是身在摇滚圈,却视范伟为偶像,并把他的照片放在唱片封面上,还破次元地手把手教少年偶像弹 the Beatles,向所有人 “示范” 着,一个摇滚音乐人的无所顾忌和随心所欲 —— 王梓的世界没有规矩,只有乐趣,从未停止的叛逆,永远不是障碍,而是无限的可能性。

摇滚歌手王梓资料

从喜欢音乐到组建乐队,王梓的成长环境为了他提供了自由的可能性,也使他的叛逆变得更加顺理成章。

VICE:从小你的家庭似乎就提供给你一种叛逆的可能性?

王梓:是,我妈喜欢摇滚乐,老跟我说别听中国的,听外国的。我特小的时候她就带我去看演出,那会儿还叫夜总会。当时也不懂,就觉得声音特大,特别来劲。不过我爸希望我好好学习,他一直以为我能上清华北大呢,但我小时候也确实是那样的,特别乖一点儿都不闹,真的就好好学习。

真正的叛逆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情?

上高中之后吧,开始玩乐队。其实之前已经开始练乐器了,上初中的时候,就在课桌上练鼓点,中午休息一小时还回家练琴。那时候已经有不少乐器了,我妈让我把我爸给我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卖了换鼓。她对我特别包容,只要不犯法,我干什么都行。

但是刚开始玩乐队时,我爸有点儿难以接受,不过随着后来乐队越来越有起色,还出了唱片,他也慢慢能接受了。

你觉得自己当时的变化 —— 从一个特别乖的小孩,到退学组乐队,这里面有多少是青春期的躁动?

没有青春期的躁动,我的青春期不躁动,甚至可以说有点儿燥郁。至于转变,我觉得是喜欢音乐之后自然而然变化的,从前我觉得人只能好好学习,必须得好好学习;后来我接触到音乐,脑子全给音乐了,就没办法学习了 —— 那时候瞒着家里人,夜里偷偷练琴,一练就好几个小时,根本没办法学习了。

你现在怎么看当时这个决定?

肯定是对的,我也不用上班,干自己喜欢的事儿还能挣钱,太对了。

你觉得自己那时候叛逆吗?

叛逆啊,有一段时间除了英语什么都不学,什么物理化学文言文,都不背。就学英语,因为当时听外国乐队,得好好学英语。

但和玩乐队之后的疯狂还是相差挺多的?

是,那肯定是,玩乐队尤其巡演的时候,还都挺有意思的。

比如呢?

太多了,比如2009年赌鬼乐队和后海大鲨鱼、刺猬一起在美国巡演,11个人,20多个城市,一个月的时间,每天挤在一块睡觉,挤在一块坐车,有时候开车一开就30多个小时,过的特别苦,每个人都特别暴躁。但是事后想起这么个经历,觉得太好玩了。之前还和朋友们一块去香港看Blur,看完都喝醉了在酒店的天台上玩,裸奔、闹。有意思的事情太多了,其实就一直是这样的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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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王菲还是陈奕迅还是 TFBOYS,在王梓看来都和摇滚乐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他完全坦白的去接受或喜欢

前阵子赌鬼的新专辑《紫气东来》,你们跑到美国去录音;你本身也在美国学过摄影,喜欢西方文化。所以当专辑封面出来,大家发现居然用了范伟的照片做封面,特别本土,一下有巨大反差,所以其实还挺惊讶的。

我其实特别喜欢他,他在我心里就是影帝,演小人物演的特别厉害,我的歌里也都是写小人物的。

以前摇滚乐手给人感觉都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只听摇滚乐,绝对不喜欢流行乐不喜欢流行文化 —— 至少不承认自己喜欢。

我肯定不可能隐瞒这事儿,我觉得那么做的都是小孩,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一个人要连自己喜欢什么都不好意思说,那别说是玩乐队,估计连做饭都做不好。

流行音乐我也可以说,我觉得王菲和陈奕迅都挺好的。马上赌鬼乐队也要出黑胶了,我还用范伟的照片,而且准备让他用金笔给我签个字。从前我就天天跟人推荐范伟,我觉得这事儿没必要隐瞒。

所以你在教 TFBOYS 的王俊凯之前,会觉得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吗?

之前就知道他们,肯定会觉得跟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但是完全不讨厌,也不排斥。

有过担心吗?比如粉丝太疯狂?

那倒没有,就是担心教不好,所以我就可劲儿的教。一般老师都教20分钟,然后就让学生自己练,等人练半天再回来看;我不是这样,我知道什么就都教,一直说一直说,所以有点儿累哈哈。

他学的怎么样?

他真的学的不错,而且有底子,年轻人真的脑子好使,说什么都记得住。其实教歌的话就教了一首,the Beatles 的《nowhere man》。他就问:老师是喜欢听 the Beatles 么?我说对,全世界什么都不用听,就听 Beatles 就行。

有没有在他们年轻一代身上发现和自己特别不一样的地方?

我其实之前就认识不少年轻的小孩,不少是95后,他们接收信息的速度快到让你无法想象。有时候我就在想,他们的叛逆也和我们那会儿不一样了:我们那会儿玩乐队的算叛逆,但现在他们都在玩乐队,所以可能他们看起来就是所有人都在叛逆 —— 但仔细一想都在叛逆也不知道还算不算叛逆。

所以你怎么看待叛逆这个词?

叛逆肯定是个褒义词,我觉得它是指在一个特定的阶段或者环境里,你做了一些控制之外的事情,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每个人都想控制,每个人都没意思,但是你有意思,你就是叛逆。

而且我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叛逆的人就越来越帅。因为小孩在青春期,干什么叛逆的事情都正常,大家都那样;但是一个人到了40多岁还叛逆,那才是真正的带劲真正的帅,你看 Johnny Rotten(the Sex Pistols 乐队、PIL 乐队主唱),他都60了还这样,那是真的帅。

作者:奥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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