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三重一大(三重一大是指什么)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付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各单位要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各领导班子集本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召开相关会议征求意见,并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的,有关机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对存在较大分岐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党政领导班子会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有关部门提请党政领导班子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要准备好有关议题材料,包括议案、科学论证材料等,与会议通知一起提前发给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保证参加人员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2、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特殊情况,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照规定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到会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4、形成会议记录。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会议记录包括具体讨论事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等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一般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执行单位和人员。要做好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5、组织列席旁听。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可根据内容,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区直部门单位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党政领导班子会的,必须邀请相应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或副书记列席会议,并提前告知所要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

参加或列席所统管和联系单位有关会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主要负责对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全程监督。

三、决策执行

1、“三重一大”事项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后,由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党政领导班子会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重新作出决策;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党政领导班子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充分认识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防止领导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新建区-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 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如何合理设定\”行政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制度中的大额资金标准

资金标准是需要加强控制,防止贪污腐败,下面具体说明一下:

1、增强内部控制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在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单位目标管理的重要性,真正树立起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形成一个在内部控制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相对完整、有章可循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3、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一审、二帮、三促”的作用。由于内审部门对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情况比较了解,应建立定期的内控制度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内控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改进措施,帮助有关控制部门逐步加强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使内部会计控制起到应有的作用。

大额资金一般每个单位的数额是不同的,一般大额资金是指需要进行审批的,需要立项的,对于一些开支项目比较小的单位一般是万元以上,开支稍微大些的单位额度就要打到十万,或者数十万了。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而言,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我国的公立学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行政事业单位-百度百科

什么是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

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其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

2、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

3、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重一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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