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的新政策(针对教育培训机构政策)

2022学科类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2022学科类培训机构最新政策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三至六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及线下学科类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面向三至六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三至六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及线下学科类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面向三至六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培训。

关于师资,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或者专业能力。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请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校外培训机构安排的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线上培训应当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每节课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线上直播变换为录播等方式,违反培训时间的限制规定。

按照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按照课时收费的,单个科目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六十个课时的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新政策

近日下达的教育双减政策要求: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同时,提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国家辅导班新政策

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培训班新政策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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