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乒让球潜规则什么时候能完(国乒为什么要让球)

刘国梁为什么不宣布废除国乒让球潜规则?

让球这档子事儿吧, 历史 悠久了,我们曾经在某一个 历史 阶段,自己人之间互相让,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让给外国人,如朝鲜等,小山智丽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吧,张立、焦志敏,,,,一抓一大把。

现在虽然不会再把这个事摊在明面儿上。但是,这种潜规则有没有,旁人只能怀疑猜测,也不敢乱下结论。

毕竟中国的乒乓球是以为国争光为主的这么一种运动项目,还是属于教练组主导的那么一种体制吧,和网球大满贯选手那样的以个人名义参赛,自负盈亏的生态是完全不同的,当个人的利益和团体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该怎么取舍?

潜规则这个东西之所以叫潜规则,就是它不是明面儿的,说它有,说它没有,只有当事人能说清楚。

只有明规则才可以宣布取消。

因为刘国梁正把让球潜规则发扬光大为明规则,公开溺保马琳弟子陈梦夺得大赛冠军

如果是让球的话,王皓不会是奥运会三银牌了,王皓早成奥运会冠军了,第一次别的国家队员不让,第二次第三次怎么不让王皓一次呢?所以说不要瞎说。勿喷,谢谢

对自己不利

这不是扯吗,国乒本来就没有让球的规则,题主你在哪里见过这样的规则?

不要总强调个人利益,国乒球员是国家培养的,所以就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天天用外国球员说事,有本事你从小开始全凭自己,不用公共资源、不用省市国家训练就靠自己承担费用你打到宇宙都没人敢叫你让球

国乒有让球的潜规则吗?

有的,前有张变林就总搞这一套,不听话就整人,一直到把人给整的去外国去,然后开始打中国人,刘国梁也继承了张的铱玻一直在背后不敢见人的搞这一套,丁宁的水满贯就是这么搞出来的,张变林、刘国梁这些人违背人类竞技 体育 比赛精神,现在还想在弄这一套给刘诗雯也弄一个水满贯,最后结果一定是继打压了确实有实力的球员,而且还把刘诗雯给淹死做最后的结局!

刘诗雯奥运单打被剥夺,李晓霞“退役”10个月陪丁宁上里约,是让还是没让?

在丁宁之前,邓亚萍、王楠、张怡宁、李晓霞的大满贯几乎是没有质疑之声的,而直到第5位大满贯出现,球迷的议论之声就此起彼伏了。

1.每个教练都有所偏好,丁宁被保送之声难消除。 不可否认,每个教练都有自己所偏爱的球员,2016年世界杯丁宁、刘诗雯先后退赛,导致年仅16岁的平野美宇夺冠。此后,丁宁安然无恙,而刘诗雯就遭遇了停赛处罚,而由此她也被处于长达一年多的“散养”状态。对此郭跃还发微博称:“同样是退赛,一个受到保护,一个受到处罚, 是否对某个球员有所偏爱呢?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丁宁一直是国家队的“特例”。如今,很多球迷都质疑刘诗雯东京奥运单打资格会被保送, 实际上丁宁2016年里约奥运会就已经被保送成功了。

2016年里约奥运会前,排名世界第一的刘诗雯收到奥组委的邀请,将作为奥运女单头号种子被分在上半区,而按照中国队传统的惯例,上届奥运女单冠军李晓霞,也将获得一个奥运单打名额。但非常有戏剧性的是,孔令辉以刘诗雯心理素质不佳、奥运前又输了几场外战, 竟硬生生地把刘诗雯的单打名额让给了丁宁。 但这决不仅仅是开始,实际上李晓霞在拿到大满贯后就提交了退役, 就因为李晓霞在伦敦奥运女单决赛中,没有让球给丁宁,孔令辉一直没有批准李晓霞的退役申请。

但以李晓霞的实力横扫福原爱等其他对手,走到决赛是不成问题的。但面对一直没有停止训练的丁宁,半退役的李晓霞是没有机会战胜丁宁的。 这种不公平其实就是明摆着让你让球。 里约奥运女单决赛之后,李晓霞也发微博称:“全世界都在欺负我,不要把我当傻子。”孔令辉这样的手段,是不是比让球更阴暗呢? 球让了,还得让你心服口服罪,让丁宁赢得理所应当, 这点确实是高啊。

有了丁宁前车之鉴,刘诗雯的奥运单打资格其实也要从新生代中打出来。

为了避免刘诗雯也陷入丁宁屡次被保送的质疑,刘诗雯东京奥运单打的资格,其实就应该实打实地打出来。国际乒联在东京奥运前已经取消了世锦赛、WTT中国赛,刘诗雯奥运前也无缘与伊藤交手。 但出于公平起见,国乒应该在即将举办的队内“直通赛”上,确定东京奥运单打名额。

1.“直通赛”前2名将获得奥运单打资格。 队内直通赛是大循环,这样的比赛形式也很难作弊,为了避免奥运单打名额再被“保送”,其实就应该是实打实, 打出来的前2名自动获得东京奥运单打资格。 哪怕是钱天一、陈幸同、王艺迪这样的非主力拿到前2名,男队即使是林高远、梁靖昆意外拿到前2名, 也要把马龙、樊振东拉下来, 不要让他俩去参加奥运单打。这样是最公平的,凭什么马龙靠老资格就能去奥运呢?樊振东不也输过张本吗? 队内赛最公平,孙颖莎你打队内第三,你活该!

刘诗雯你排倒第一就更不该去东京奥运会了。 王艺迪拿到奥运单打资格,万一要是输给削球, 最终让伊藤美诚东京奥运女单夺冠的话,那你国乒教练组也必须认,毕竟你是靠公平、公开的形式选出来的,这有什么不合理呢? 最起码能撇开像丁宁那样一直被保送的质疑。

简单说,就是上面这句话。

让球,曾经可以说是“盛极一时”,在特定的 历史 时期,让球,客观上也起到过保证国乒拿到更多的冠军的作用。同时,让球,也伤害过许许多多的运动员,有的运动员甚至因此而与国乒决裂,远走他国,其中,最著名的是何智丽(小山智丽)事件。

让球当然是违背 体育 精神的,失去了公平、公正,对于被迫让球的运动员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也有的领导,在打着“为了祖国利益”的幌子,而谋私利,亵渎了 体育 精神,使冠军变成了一种交易,为人所不齿。

从50年代中国乒乓崛起一直到90年代,国乒都有让球的事情发生。进入21世纪以后,这种现象逐渐减少。一个原因是中国乒乓的整体实力更强,无需让球,中国即可实现包揽冠亚军,二是 社会 的不断进步,人们对 体育 精神的理解加深,但也可能偶有疑似让球事件发生,最著名的是一次是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单半决赛王励勤负于王皓。当时王皓在与柳承敏过往交手时胜率是100%,因而半决赛王皓的胜出被怀疑有让球之嫌。而王皓决赛因为顶不住压力负于了韩国柳承敏。事实上很多人认为,如果王励勤进入决赛,成功的几率是大于王皓的,这一点,就连柳承敏自己了承认,在王励勤面前他没有胜的可能。所以说国乒雅典这次有点弄巧成拙的嫌疑。

之所以说现在没有了让球,从“二王一马”身上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大家都知道,乒乓球运动员对大满贯荣誉非常渴望,但二王一马因为三人相互牵制,直到退役,三人竟无一人获此殊荣。但凡王励勤在世乒赛上让一次马琳,马琳即可完成大满贯。而王皓在2012年最后一次奥运会决赛时,少壮派张继科也根本不理会他,而是强势夺冠。

近几年,比较有争议的是刘诗雯在2019年世乒赛半决赛和决赛中,丁宁和陈梦是否存在让球嫌疑之说。证据是比分均为4-2,而且都在第五局以0-11输。因为这种几率出现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难免被人所质疑这两场球是不是假球。我个人认为非假球,理由是在第五局最后一分争夺是十分激烈的,根本不可能是刻意安排出来的。

随着 社会 与文明的进步,舆论的更透明,让球已经没有滋生与大行其道的温床。让球已经作古,成为了 历史 。

但毕竟违背了 体育 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越到后来越显露弊端,对庄则栋、李富荣的世锦赛三连冠亚军,当时就有议论了,主要就是说李富荣让球,但事实也证明,他们在国内锦标赛上确互有胜负,但庄则栋稍占优,实力略占上风,是否让球存疑。但徐寅生、李富荣、张夑林掌握国乒之后,让球之风更是明显“刮”起来了。现在一提让球,就指责张燮林,这是不公平的,徐寅生、李富荣才是主要责任人,张夑林是主教练,是具体谋划执行者,应各负其责。总之,当时的潜规则已是非常公开的了。

此后,让球逐渐淡出,江嘉良时还偶有发生,到邓亚萍时,她明确表示:没有了。这也是得了教训之后的拨乱反正吧。想一想二王一马时代吧,马琳世锦赛三进决赛,仅与王励勤三次交手,只要王励勤在1:3大局、第五局I:7不利局面下,稍微松一下,马琳不就夺世锦赛冠军了么,他大满贯可就缺这一冠呀。可见此时国乒内战不再奉行让球潜规则了,在国际赛场上,只要双方都是中国选手,均不派教练指导,由他(她)俩自由发挥一决雌雄,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曾经有过,希望以后不再有!

那不是什么好传统,因为有失乒乓球运动的公平,对运动员也不尊重。

或许初衷是好的,但是,谁知道呢?因为往往是变味儿了,违背了原则,改变了初衷,也可能成为笑话。

还是公平公正公开最好,这些甚至比那块不择手段得到的金牌更重要。如果比赛失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那还有什么意思呢?还有人看吗?

曾经“潜规则”的过往虽然已经久远,但是,对当事人的伤害还在延续,这样的事件已经成为大众笑话和球迷们茶余饭后谈资,人们甚至已经忘记了那块金牌,这样的冠军有什么意义呢?

接下来的东京奥运会希望是一届干干净净的奥运会,每一场比赛都是真实的,无论是内战还是外战。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这事你去问何智丽啊哈哈哈

让球是因为中国教练能操生杀权,换作别的国家没这回事,球员家属向 体育 总局投诉,教练吃不完兜着走。

希望每场比赛都是真实的,希望每个运动员都是尽力的,希望每位教练员都是公正无私的。希望终究是希望,距事实总归有差距的,或许就差一点点,不知算不算潜规则。

何止乒乓球,优势项目都存在让的现象,有官意,也有战术考虑,还记得往自己球门里踢球、往自己篮筐投球吗?这种丑陋,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有…

让球是国乒的光荣传统,有过很多先例,你怎么看?

让球曾荣为国乒的光荣传统,实事求是讲,不赞成让球,不符合 体育 道德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只能在国际赛场上有损中国形象。

反对。违犯 体育 的竞赛规则,也违道德。公平竞争,才合正道。让球本身,是品质恶劣的体现,咋能说是“光荣传统”?光荣吗?弄虚作假,鸡鸣狗盗…应为人们所不齿。让球一一让出了一个小山智利,且被她夺走了一个奥运会单打冠军!狠狠地打了当时中国乒队教练等人的脸!耻辱,忘了么?让球之举,可以休矣!

坚决反对:让球!

让球是特定 历史 时期的产物,并不仅仅是国乒的“光荣传统”。伦敦奥运会上,为了避免半决赛同室操戈,中国羽毛球队的女双王牌组合于洋/王晓理(还有韩国组合等)故意输球,当即遭到取消继续比赛的处罚。

让球对于受害者而言可谓深恶痛绝不堪回首,他们数年或十数年的辛苦努力,因为决策者的一个决定而付之东流,的确有些残忍,缺乏人性。

然而, 历史 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今天看来是绝对错误的言行观念,曾经却是天经地义的金科玉律。

现在提倡人人平等,而在奴隶主心目中,奴隶就是其私有财产,可以任意打骂、买卖甚至用来陪葬,别说享有人权,其价值连牛马都不如。封建 社会 取代奴隶 社会 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私有制、家天下、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依然被看作理所当然。

这种 历史 的局限性不仅仅存在于政治经济等方面,在自然科学方面同样普遍存在着。

古人凭直觉都认为两个东西下落时重的一定先着地,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日月星辰都是围绕着地球在运转,后来伽利略用自由落体实验推翻了前者,而哥白尼用日心说否定了后者。科学一刻也没用停止前进的脚步,于是我们又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也并不准确。哥白尼之所以认为太阳是宇宙的中心,是因为他的望远镜看不到太阳系以外的地方。哥白尼的望远镜是他无法超越的 历史 局限性,但我们能因此就否定他日心说巨大的 历史 价值吗?

因此,我们不能用今人的眼光对昔人进行道德审判,毕竟谁也摆脱不了 历史 的局限。

现在我国各行各业发展迅猛,经济总量即将赶超美国,竞技 体育 方面也成为一个大国,但我国近代曾经历百年屈辱的 历史 ,在欧美人眼中我们是东亚病夫,直到1984年才实现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

现在我们强大了,自信了,对奥运金牌没那么看重了,但曾经我们积贫积弱,我们十分自卑,我们对奥运金牌渴望至极。

现在我们奔小康了,更加注重生活质量,更加尊重人权,更加理解奥运匹克精神,但曾经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十亿人吃饭穿衣问题,夺取奥运金牌比维护奥林匹克精神显得重要,而为了祖国荣誉牺牲小我也是普遍提倡的。

以今天的立场,让球肯定是错误的,既有违公平竞争的 体育 精神,不尊重对手和观众,也深深伤害了被迫让球的运动员。日益强大自信的中国竞技 体育 ,让球的事今后肯定越来越少,为了国家荣誉而强迫让球的事应该再也不会发生了。

当年我国女乒大魔王张怡宁给日本瓷娃娃福原爱让球,让对手避免了一球未得的尴尬局面,而这样的传统也在我国乒乓球领域传承下来,不管到哪一届哪一个人手中,如果出现对手一分未得的情况下,自然会出现“演技”般的让球。除非个例以外!

首先,个人并不赞同“让球”

但是以现在的眼光看过去的事情,不会体会到过去选择有多难。在那个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年代,一致对外是当时考虑的主要问题!毕竟拿冠军是会影响国际影响力的,在我看来不管是把冠军让给朝鲜还是队内让球针对对手,都是为了国家荣誉和一些政治利益,并不能单单的以个人得失和现在的时代眼光去看待,那个年代问题!

我相信国家安排的让球,并不是出于个人得失的考虑来安排的。当然,这种安排肯定会让很多人认为不公平、不应该、不可行,我的制作的乒乓球的历程节目中有,有讲到国乒发展和一些 历史 事件,下一期正好要讲到“何智丽让球事件”“出走日本”和“海外兵团”的一些故事。

如果,没有一些特殊的安排,国乒真的能有如此辉煌的战绩么?

毕竟这是中国第一个拿到世界冠军的项目啊!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让球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礼貌,不过我反对

让球,国乒永远回避不了的一个问题。总括来讲,让球有三种情况,一是礼貌性的让球,当把对手打到10:0时,为避免尴尬让一分,这个可以称”光荣的传统”。二是友谊性的让球, 历史 上确有那么一二回,”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张立这个名字恐怕大家陌生了,她的失冠就是这个原因。三是安排性的让球,这是至今被人诟病最多的地方,里面的故事太多了。对让球的评议,时时提起,并将永远持续评论下去,会经久不衰的。

礼貌性的让球,似乎成了一个规矩,大家都为了面子而礼让。却让刘诗雯在世锦赛上打破了,半决赛她毫不客气的给丁宁11:0,决赛上又毫不犹豫地给陈梦11:0,开了明显的先例(过去也有,但极少),后来伊藤给丁宁再来一个11:0,说就是学刘诗雯的,可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看来今后11:0的现象越来越多,不顾及对方面子及感受,好耶坏耶?不好说。

友谊性的让球可能还会有。许昕与梁夏银世锦赛混双夺冠,也是一种让球。养狼计划说到底也是一种变相的让球。这个应该有,乒乓球一家独大的局面,国乒巳经持续很久了。世界打中国,世界联队、欧亚联队打中国队,都不是国乒对手,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对乒乓球事业发展未必是好事。难怪聂卫平都说,愿意看到日本及外乒协夺一二个冠军,这才有意思。这有利提高世界对乒乓球的兴趣,共同提高乒乓球水平。这个应该是公允评价。每次比赛不要大包大揽,说是让出一二个冠军也行,刘国梁的奥运战略不是保三争五么?就留有条地,即使是奥运会,夺金三个就很好了,何必全包呢?”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周总理在世时,非常强调这一点,这是很英明的。

让球史上,安排性的让球,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发端,一直持续到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才改观,不大搞了。那时的庄则栋、李富荣两人连续三次包揽世锦赛冠亚军,开了 历史 先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否 历史 绝唱真不好说。据说这里面就有让球的成份,当事人的说法也含混不清,真真假假,只能存疑了。要说名副其实的让球,当以李富荣、张燮林当主教练时为最,而且是教练组集体决策,具体安排实施的。

男乒犹可,没什么风波,据说江嘉良、陈龙灿之间就有那么一点让的因素,说是世锦赛,江胜陈是陈让的,江并不认可,后来亚洲赛要江让陈,江让了,但并不承认世锦赛之胜是陈让的,他认为他打得过陈龙灿。但对主教练的安排让球还是苦笑着接受了。后来说二王一马时代,也有让球好像是扑风捉影,没有根据,纯属瞎猜,因为此时,蔡振华、刘国梁已不再搞什么队内让球之类的玩意了。

女乒则是另一个风景。何智丽和焦志敏是两个当事者,尤以何智丽风波闹得最大。那时的比赛,为了确保冠军不失,教练组煞费苦心,左右安排,今天你让她,明天她让你,层出不穷,人为因素太多,徒增许多不公平的比赛来,运动员没法,只好随教练安排去打,按教练意思去实现夺冠目标。运动员大抵都是听话的,尤其是焦志敏,逆来顺受,五次让球,本是绝对的第一,却硬生生被安排出了局,真是委屈啊。但这位姑娘善良,毫无怨言,有大局观,虽远嫁韩国人安宰亨却誓不参加韩国队反过来打中国队,爱国之心拳拳可表!

可另一位的何智丽却不同了,她能接受别人让她,如陈静;却不接受她让别人,如管建华。惹恼了教练组,即使世锦赛夺冠也被排除在奥运参赛名单之外。何智丽盛怒之下变为小山智丽,以日本队主力反过来打中国队,赛场上”哟西哟西”的不断挑衅女乒,确是太过,与焦志敏相比,何智丽确属不该。不过,事过境迁,现在也是”一笑泯恩仇”了,归于 历史 记忆了。

体育 比赛,”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要有,但竞赛规则讲的是公开公平公正,强调的是更快更高更强。不得搞虚假的东西,如以兴奋剂助赛,让球取胜,都有悖 体育 道德风尚。现在好了,对兴奋剂是零容忍,对让球也彻底拜拜了,人为因素巳大为减少。当然要改进的地方还不少,是否公开公正的通过公平竞争,争夺东京奥运名额,将是对刘国梁及教练组的一大考验!

的确有很多先例,但不能说是“光荣传统”。

国乒 历史 上的确发生过很多让球,有些让球还帮助当事人创造了 历史 ,比如庄则栋的世乒赛三连冠,虽然年代久远,但到今仍会被提起来。庄老先生在多年以后的采访中自己也亲口承认国乒的确有让球史。现在庄老已经驾鹤西去,人们更多的是怀恋他生前的荣光了。

最著名的“让球”事件出现在何智丽(加入日本国籍后,改名为小山智丽),1987年印度新德里的39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当时半决赛中国代表团集体决定,计划将削球打法的管建华推送到决赛,以便能够战胜有可能也进入决赛的朝鲜选手梁英子。

这样一来,半决赛对阵管建华的何智丽就必须“让球”。何智丽赛前并没有拒绝“让球”,但实际上比赛中,何智丽却战胜了管建华,从而打入了决赛,实际上是“抗旨不遵”。这在当时中国代表队内部引发了巨大的轰动。后来尽管何智丽3-0战胜了梁英子,夺得冠军,一样完成了任务,但是却因半决赛不服从组织命令而逐渐失去主力位置,从而落选了1988年汉城奥运会名额。

之后,何智丽去了日本,改名为小山智丽,在1994年广岛亚运会上战胜了如日中天的邓亚萍而获得了冠军,并且小山智丽在场上一口一个\”呦西\”刺激了很多中国人,而在赛后表示:\”为日本拿到亚运会冠军比为中国拿到世界冠军还要高兴,我非常热爱自己现在的祖国\”,更是令中国人哗然。

值得一提的是,何智丽半决赛没有听话,没有让球,但在之前的8进4时,何智丽对阵中国选手陈静时,却享受了陈静的让球之利。我们现在回头来看,何智丽是一个极个别的特殊案例,但是通过何智丽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在过去“让球”的确成风。

如何来看待“让球”事件?个人以为:

1,让球,在特定条件下,似乎也有其合理之处,这也是让一些人对“让球”有些纠结的地方。就像庄则栋老先生说的:“60年代我们总体还处于劣势。”意思在当时我们还不像现在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为了能够保证金牌不旁落,所以在战略战术上采取“让球”。因为乒乓球存在“球路相克”等因素。为了国家的荣誉,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2,但让球更多的是有悖 体育 精神与 体育 道德的,尤其是有话语权的人利用所谓的“为了国家利益”而谋私。而这个度是很难掌握的,必然压制与践踏了 体育 精神,滋生不正之风,从而没有了公平公正,进而乱象丛生。

3,让球绝对不是什么光荣传统。这种拿不上台面的事情一度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但好在进入新时期以后,这种事情越来少,或者说基本上已经没有了。二王一马时代,王皓、王励勤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三个人相互缠斗,最终谁也没有取得代表最高荣誉的大满贯,但凡其中某一个“让球”一场,国乒就会多产生一个大满贯。不过,2004年半决赛王励勤输给王皓,让王皓进入决赛,很多人认为是存在“让球”之嫌的。

我不支持让球,而是深恶痛绝,也不希望国乒今后出现任何的“让球”。让球是可耻的,令人唾弃的,从长远看,让球只能阻碍进步,只能践踏 体育 精神。

乒乓球比赛的让球,分怎么样的让球。

一种是对手与国乒队员实力相差太大,国际大赛比分过于悬殊,出于礼貌,在9:0领先,或10:0领先时,自己故意失误一分,以免对手零分。这种让球,也是个不成文的规定,体现了国乒队员的自身修养。

而刘诗雯曾打丁宁零分,打陈梦零分,就有些过分了。

另一种让球,是教练员为了给队员规定,在比赛中,明确打对手几分。

张怡宁比赛时,问李隼打对手几分,李隼曾要求张怡宁打她4分就行。张怡宁打完比赛,李隼问怎么打成这样,张怡宁回答,不是说好了让对手赢4分。李隼反问,你也不能每局都让她得4分吧。

这种让球,也是实力过于悬殊的体现。

再一种,就是广大球迷非常不认可的,教练员要求国乒某一个队员,故意输给队友,让队友晋级。

何智丽事件,以及庄则栋三连冠,蔡振华让球,焦志敏退役,王皓的老二传说,很多时候是教练员出于整体队伍的考虑,分析对手以及个人优缺点后,做出的一个战术安排。

所以很多队员被明确告知,让对手晋级,自己输球。

乒乓球终究是个竞技运动,国乒需要中国队赢下冠军,谁得冠军并不重要,所以冠军并不一定高,输球的队友,水平不一定低。

让球,其实并不提倡,大比分领先让一分两分,还说的过去,而明确告知输给对手,有违 体育 拼搏精神。

谢谢您的邀请,那个年代,为了国家的荣誉,为了金牌不旁落,和团队的精神,国乒出现了让球,在那种情况下,虽然教练组的做法值得商榷,但也无可厚非。但对于运动员来说,则有失公平,其运动生命短短几年,若错过机会,可能影响她一生,焦志敏最为典型,因让球后远嫁韩国,让人同情和尊敬[玫瑰]个人认为竞技 体育 ,还是以公平透明竞争为好,既体验出奥林匹克精神,也是对运动员的尊重[玫瑰]

乒乓球比赛中为啥有不能11-0完胜对手的规定?

不能打对手11-0的规定,是中国乒乓球队的内部规定,并不是国际乒联的规定的国际规则。

 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其实很多球员到了10比0的时候,就会主动放水,让对面赢上1分。10分实力,1分礼让。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对方等到一分不至于那么丢脸,这也是给对方一个尊重和一个台阶下。

对于张怡宁的让球网友曾调侃到:让球技术差,表演不到位。对于网友的评价张怡宁表示:故意犯错去让球的话,自己的心里会很不舒坦,所以只能选择用拍子边沾下球,出现这种低级的错误可以安慰自己的心。很多人纷纷感慨:国家乒乓球队为了对手们真的费心了!

在那么多体育项目中, 恐怕只有乒乓球如此奇葩了吧! 其实 ,这个潜规则的流行时间并不久。 早在2001年,国际赛制变更之前, 原本的乒乓球为每局21分制。每轮发球有5个, 在这种情况下, 即使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也不至于出现21比0的现象, 为了加快比赛速度。

让比赛矛盾更凸显出来, 后来才改成了目前11分的赛制。一般来说 比赛打到10比0的份上, 输赢其实已经很明显了,输球一方也会识趣地接下这一球, 结束比赛。当然, 这种设定只是大家都默认的规则。 并没有硬性要求,但是球友们,打球时一定要注意,不然尴尬的不只是对手,还有自己。

我国就曾出现过11比0完胜对手的比赛记录 。对于乒乓球这种谦让的软规则 ,很多人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甚至认为, 比赛就是比赛 ,只有全力以赴 。才是对对手真正的尊重, 就算是11比0 对方也会心服口服的。

体育精神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所以大家不必过于认真。

让球是国乒的光荣传统吗?

让球,好像是传统,但不能说“光荣”,违反比赛规则,也背离了道德,应该是可耻之举。让球,曾经有过,多少次未知,所以,也不好说是不是传统。让球,该结束了。

让球算是国乒的一个潜规则,也算是一个传统,但绝不是一个光荣的传统。

因为让球本身就不是光荣的,这是有违 体育 竞技精神的。

而国乒之所以有这样一个传统,得益于国乒十几年来在乒乓球项目上的垄断地位,拳头硬才有说大话的资本,才有让球的权利。

之所以会出现让球,主要还是因为国乒运动员实力过硬。如果送对方一个11:0那感觉多不好意思,有点下不去手,俗话说: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何必赶尽杀绝呢?

当然,如果对手懂中国文化,他会领情的话,那你让球本没有什么,大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无可厚非。

如果对方并不领情,也不认同中国的“礼让文化”,他会认为你不发挥全部实力,这是不尊重对手,让球是侮辱对手的一种可耻行为,这就尴尬了。

所以,有些人可以让球,有些人不必让球。

不过我觉得,竞技 体育 本来就是残酷的,本来就是有输有赢的,比赛就应该全力以赴,发挥自己全部的实力,这才是 体育 竞技精神的完美体现。

让球是国乒的传统不假,这是回避不了的话题,也是多次被外媒诟病的原因,但我希望这个传统到此为止。

以后的比赛,无论是送别人11:0还是被别人送了11:0,都应该全力以赴拿出自己的全部实力,在赛场上勇敢面对,勇敢拼搏!!!

用自己的实力去赢得比赛夺得荣耀,用自己的实力去承受失败面对失败,知耻而后勇,才能越战越勇!

配图很随意,不要对号入座哈!

国乒过去是有让球的习惯,但是算不上光荣的传统。让球也算是国乒一个时代的产物。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乒是出现过不少让球的案例,尤其是在奥运会,在那个金牌至上的年代。为了能够稳当的把金牌拿到手,国乒会针对外协会对手,有选择性的让一些球员让球。

这是因为在教练的眼里,打乒乓球是有球风相克的问题。如果某个队员输给过另一个外协会队员,就会在重大比赛中不让他们相遇。

举一个例子就能说明此事。

1988年汉城奥运会女单半决赛之前,主教练张燮林通知焦志敏,要她让球给队友李惠芬。因为另一场半决赛在捷克斯洛伐克的赫拉霍娃和国乒队员陈静之间进行,这场比赛还是在后面进行。教练组认为焦志敏曾经在国际比赛中输给过赫拉霍娃,陈静打赫拉霍娃的结果还不知道结果怎样。假如陈静输给了赫拉霍娃,决赛焦志敏要是对阵赫拉霍娃可能会输,那就夺不了金牌。而李惠芬曾经赢过赫拉霍娃,因此教练组要求焦志敏让球输给李惠芬。

而后来进行的半决赛,陈静赢了赫拉霍娃。焦志敏的让球白做了。其实焦志敏的实力很强,是中国队当之无愧的大姐大。如果不让球,她极有可能夺得金牌。

在铜牌争夺战中,焦志敏痛下杀手赢了赫拉霍娃,她就是要告诉教练组,不让球她也可以赢赫拉霍娃的。比赛结束后,焦志敏止不住的流泪。这已经是她第五次让球了。很快她就选择了退役,然后去瑞典留学,一年后远嫁汉城。让球的行为对运动员的打击是很大的,因为她们辛辛苦苦训练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成绩吗?最后因为领导的决定,不得不故意输给队友,导致无缘奖牌。这谁守得了?

还有个经常被要求让球的就是何智利,最后也是气不过去了日本,嫁给日本人,摇身一变成了“哟西、哟西”的小山智利,还在亚运会赢了邓亚萍的。

现在国乒已经不再出现让球的行为,教练组定下了“不鼓励、不支持、不提倡”的“三不行为”,队员尽情发挥。教练组就是有这份自信,不管派谁比赛,她们都能赢下来。让球这种打击队员积极性的行为绝对不能再做了。

让球是国乒的传统不假,是光荣的就可笑了。在队内选拔赛,为了让教练认为更有希望的人胜出,要求某某让球,试问最能代表国家队出征的还需让球才能取胜吗?并且对某某是很不公平的,我国乒坛很多高水平选手远走异国原因就在此。并且暗箱操作严重违背了竞技比赛的公平公正的规则。

在国际赛事中我们球员遇到较弱的对手也会让球,表面看是给对方留点面子,其实对方可能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你开始盛气凌人球艺超群,突然哑火,这连外行都能看出原因。不要把我们的价值观强加于对方头上,文化不同想法会不一样!

一说“光荣传统”太吓人!为了保证胜利,教练应用一些战术有何不可呢?古代就有田忌赛马的故事。

让球都是国乒领导安排的,私心太重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别人,太可耻了

那是现在这么说,那时候谁敢说

中国乒乓球内部的让球,显然是“排兵布阵”的需要,“避开谁,让谁上”的玩田忌赛马……而中国女排利用规则也会故意输球以选择复赛对手,这些行为从己方角度来讲,似乎没什么问题,但也确实违反了 体育 “公平竞争”的理念,内部人早就知道,女乒让球早晚要出事,何智丽只是第一个爆发而已……女排的故意输球也和巴西女排“结怨”20年,袁伟民气得都拍了桌子,现在让球基本已经绝迹,但 体育 界其他的种种不公平,仍然存在……

近日关于刘国梁做客央视频道的《风云会》播出后,届时给球迷带来了很大的 社会 反响!也给球迷揭示了当初刘国梁为什么会离开自己为什么热爱的乒乓球事业,显然大家对刘国梁当初离开国乒的原因还是给予了很大的理解,毕竟人之常情,很多人在遇到这样的状况时,必然也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如今刘国梁能够继续被委以重任,说明他身上的价值还是能够得到某些管理层的认可,而刘国梁也能够以国家的利益不计前嫌,继续回来担任更重要的责任位置,也充分说明在刘国梁的心中,一直都是把国家权益放在首位,自己的得分人得失只能抛在脑后,我国能够拥有这样一位在乒乓球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是我们的荣幸!

而在访谈过程中,除了刘国梁对于自己当初为什么选择辞职给予了解释说明之外,他就关于国乒长期以来在跟对手所谓过程中,给予对手让球的状况给出了证实,他表示,我国乒乓球的确在过去包括现在都在比赛中给予对手礼貌性的让球,这也展现出了我国在乒乓球领域的大将风范!

众所周知,当年我国女乒大魔王张怡宁给日本瓷娃娃福原爱让球,让对手避免了一球未得的尴尬局面,而这样的传统也在我国乒乓球领域传承下来,不管到哪一届哪一个人手中,如果出现对手一分未得的情况下,自然会出现“演技”般的让球。除非个例以外!

什么是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宪章》赋予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是"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什么是 体育 精神? 体育 精神是 体育 的整体面貌,"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和凝聚力,感染力和号召力的反映。离开"公平"公正,公开"不论你用什么冠冕堂皇的言词作掩饰,都是违背 体育 精神的,是不人道的见不得阳光的肮脏交易。

中国乒乓球的让球历史,现在还有吗?

在国乒发展历史上,让球事件屡见不鲜,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就开始出现让球事件,尤其是在70年代末期直至80年代末,中国队让球频率达到巅峰。前中国乒乓球队总教练许绍发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让球是中国乒乓球队在特殊时期的特殊之举。回顾让球的原因,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受制于当时特殊的大环境,另一类是为了确保外战的胜率。

第一类让球中主要是当时为了出于政治原因,例如中国选手张立曾经被爆出在世乒赛上让给朝鲜选手朴英顺。除了让给外国选手外,中国队的内部德比中也曾经出现过让球的行为。例如1981年南斯拉夫世乒赛上,当时蔡振华一举拿下男团、男双和混双冠军,但是在男单比赛中,蔡振华被要求让给郭跃华,理由是作为功勋队员的郭跃华以后很难再有机会拿下单打冠军,最终蔡振华服从组织命令让球屈居亚军。

第二类让球则主要是参照队内主力的外战成绩来进行让球,1987年新德里世乒赛上何智丽、管建华、戴丽丽三名队员打入女单四强。半决赛中,戴丽丽对阵韩国选手梁英子,管建华对阵何智丽。最终教练组认为削球打法的管建华更利于对付梁英子,决定让何智丽让给队友,但是何智丽临时反悔,最终引发了一场“让球风波”。除此之外,前中国主力选手焦志敏退役与让球也有很大关系。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女单半决赛在捷克斯洛伐克的赫拉霍娃和中国队陈静之间进行,而另一场女单半决赛在中国选手焦志敏与李惠芬之间进行。教练组认为焦志敏曾经在国际比赛中输给过赫拉霍娃,陈静打赫拉霍娃的结果还不知道怎样,而此前李惠芬曾经赢过赫拉霍娃,因此做出李上焦下的决定。多次让球的经历,最终让这位乒坛名将急流勇退。

目前可以说让球存在两个前提条件都已经不存在,一方面如今的体育更加纯粹,不存在出于政治目的的让球,另一方面中国乒乓球队的实力已经冠绝世界,不存在因为顾忌对手而作出让球的情况。而且随着体育环境越来越开放,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让球行为会令球迷更加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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