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最新执行标准(服装最新的执行标准)

丝绸服装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丝绸服装的“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一个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

所以,商品上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企业自行选择的,行政机关只能审查企业的产品是否执行合法的标准,并不证明企业的产品一定执行了该标准,但在产品检验时,应选择企业声明的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中国首个童装强制性标准6月1日起实施 过渡期为2年

为持续提高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质量,2016年6月1日起,童装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童装的强制性标准。

实施过渡期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依据新执行标准,童装将按年龄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和儿童纺织产品。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B、C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

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1、A级的标准是≤20mg/公斤,是婴幼儿纺织产品,即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如尿布、高档内衣、睡衣、床上用品等;A类产品的甲醛含量必须低于20毫克/千克,pH值允许在4.0~7.5的偏酸性范围。

2、B类则是≤75mg/公斤,B类是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即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如衬衣、T恤衫、裙子、裤子等;B类产品甲醛含量低于75毫克/千克,pH值与A类产品一样。

3、C类为≤300mg/公斤,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即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如外套、窗帘、桌布等。C类产品甲醛含量要求低于300毫克/千克,pH值允许在4.0~9.0范围。

-执行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首个童装强制性标准6月1日起实施 过渡期为2年

服装吊牌执行的标准有哪些?

国内服装吊牌执行标准有两个是不能少的:

1、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这是强制性标准。

2、GB5296.4-199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这也是强制性标准,主要是你的标牌怎么安放,标注什么内容等。

3、如果你的服装是絮用纤维制品,还需满足GB18383-2001《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

服装执行标准中GB18401-2010是什么意思?

GB 18401-2010的意思是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是包含包括:甲醛含量、异味和ph值的。

1、A类:是指婴幼儿用品,适用于24个月或身高80cm及以下婴幼儿所用纺织品和纺织制品。对于婴幼儿和儿童用品界定困难者,又没有明确说明不适用于24个月以下婴幼儿的,一般按A类婴幼儿用品对待,如儿童毛巾。

2、B类:指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3、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GB18401-2010全套分类要求:

1、A类:是指婴幼儿用品,适用于24个月或身高2000px及以下婴幼儿所用纺织品和纺织制品。对于婴幼儿和儿童用品界定困难者,又没有明确说明不适用于24个月以下婴幼儿的,一般按A类婴幼儿用品对待,如儿童毛巾。

A类产品一般包括:

(1)婴幼儿内衣:如宝宝套装、婴幼儿套装、连体装、婴幼儿背心、肚兜、内衣、袜子;

(2)婴幼儿外衣:如各类外衣、开裆裤、裤子、棉服、斗笠(斗篷);

(3)婴幼儿床上用品:如床单、床罩、被、毛巾被、毛毯、绒毯、线毯、枕套、枕巾;

(4)其他婴幼儿用品:尿布、尿裤、尿不湿、围嘴、毛巾、手帕、手套、帽子、布鞋。

2、B类:指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B类一般包括:

(1)贴身内衣:指紧贴皮肤穿着的衣服,通常对身体的覆盖面积很小,产品几乎与身体紧密接触。如文胸、胸衣、腹带、紧身衣、胸衣衬裙、内裤、背心、汗衫、连裤袜、睡衣、晨衣、浴衣、泳装等贴身内衣。

(2)中衣:穿在贴身内衣外面,通常外面还要有外衣,或者只在家穿着的衣物,穿着中其绝大部分是贴近皮肤。如:棉毛衫裤、衬衫、女罩衫、衬裤、羊绒衫、毛针织内衣、线衣、保暖内衣、短衬裙、晚礼服、家庭便服等。

(3)可外用中衣:穿在贴身内衣外面,通常外面可以不必再套穿外衣,有的也可以套穿一件外衣,穿着中其绝大部分是贴近皮肤的。如:T恤衫、针织工艺衫、衬衫、女罩衫、连衣裙、旗袍、和服、沙滩装、休闲装、背心裙、连衣裤、背带裤、舞蹈服、体操服、田径运动服、球类运动服、比赛服等。

(4)单外衣(可不套外衣):套穿在中衣外面,可作一般外衣,很多情况下是直接套穿在内衣外面,其绝大部分也是贴近皮肤的,没有声明服装类别的单服装,均按此类。如:短裤、西裤、便裤(除粗纺呢绒)、休闲裤、西服裙、长裙、短裙、套裙、裙裤、休闲服装、免烫服装、牛仔服装、单服装、单便服、中式罩衫、运动装等。

(5)家用纺织品:直接或可能接触皮肤使用的用品。如:纱巾、围巾、脖套、手帕、头巾、浴巾、地巾、浴帘、沙滩巾、餐巾、沙发(椅)套等、床单、床笠、纺织凉席、兼作床单的床罩(单)、被子、绗缝被、毛巾被、毛毯、线毯、绒毯、被套、枕套等。

(6)其他制品:如擦脸巾、袜子、手套、帽子、护套(护肩、护肘、护腕、护腰、护膝、护腿等)、成人尿不湿、失禁垫布、鞋垫、品罩、护耳套等。

3、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C类一般包括:

(1)中衣:必须穿在其他内衣或中衣外面。

(2)外衣:不直接接触皮肤,穿在其他中衣或外衣外面。

(3)家用及其他纺织制品:床罩(多层复合)、被芯、围裙、地毯等。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

服装的执行标准FZ/T81004-2003是什么意思

FZ/T是纺织推荐性标准,81004是“连衣裙、裙套”的标准代号,2003是表示这个标准是2003年执行的。

这个标准规定了裙子、连衣裙和裙套的要求、检测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这个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裙子、连衣裙和裙套等。

这个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服装类常用的执行标准服装类常用的执行标准:

一、梭织:

1、衬衫:GB/T2660-1999

2、棉服装:GB/T2662-1999

3、男西服 、大衣:GB/T2664-2001

4、女西服 、大衣:GB/T2666-2001

5、男、女西裤:GB/T2666-2001

6、羽绒服装:GB/T14272-2002

7、丝绸服装:GB/T18312-2000

8、丝绸围巾:GB/T43014-2001

9、睡衣套:GB/T81001-1991

10、连衣裙、裙套:FZ/T81004-2003

11、牛仔服装;FZ/T81006-1992

12、男女单服装:FZ/T81007-2003

13、茄克衫:FZ/T81008-1994

14、人造毛皮服装:FZ/T81009-1994

15、风雨衣:FZ/T81010-2001

16、领带: FZ/T81011-1999

17、男女儿童单服装;FZ/T810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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