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方仲永(王安石伤方仲永启示)

王安石《伤仲永》里的方仲永,为何从少年天才变得碌碌无为?

人的天赋与后天天赋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更为重要,”“接受者”指的是后天的教育,而不是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因为父亲“不学习”而没有办法学习或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后者不在本文的论题之中。

方仲永转换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方仲永从青年到“具有丰富文学和理论的们”的“五年”。第二阶段:方仲永二十多岁的诗歌与第三阶段一样不能拒绝的才华和才华:“又过了七年,方忠勇成为了一个平庸的人,作者详细地写了第一阶段为什么?让我们分析以下内容:第一阶段是复习这三个阶段的基础如下。作者详细阐述了产生这一切的背景和原因,为下一次调查铺平了道路。父亲没有文化,自然,他不知道教育方法。

方忠勇的能力越强,最后的下降就越与父亲的教育模式有关,所以是为以后的推理铺平道路,增强说服力方忠勇的父亲是一个贪财、短视、无知的人作者的“受礼日”是指人的才能,“受礼人”是指出生后的教育笔者认为,后者更为重要,即产后教育对一个人的成功至关重要,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启发,这有助于我们了解人的天赋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之间的关系。

从教育学的角度看,要照顾好超常儿童,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他们得到培养和发展对孩子来说,接受的教育要更加全面,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语言能力要均衡发展,知识结构也要建立在均衡丰富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突破现在提倡的素质教育强调儿童心理和生理的健康成长没有学校教育独自成长,不利于孩子的性格、心理甚至身体健康。

今后,一个心理和性格不健康的人很难适应社会环境家长的知识是有限的,所以他们能教给他们的知识并不全面,不能与学校的知识相比。

王安石的《伤仲永》翻译

王安石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如下: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方仲永是王安石吗?

方仲永不是王安石

方仲永(约1020—1087)北宋金溪(今江西金溪)人,世代耕田为生,幼年天资过人,因父亲无知,成人后为普通人。王安石作品《伤仲永》主人公。

仲永这个人宗族渊源、父母名讳等均已无从考证,世代务农。

公元1025年(北宋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声名鹊起,其拿手好戏是“指物作诗”。城里人为了一睹“神童作家”的风采,纷纷邀请方仲永的父亲进城作客,有人甚至愿意为此支付好几吊铜板的价钱。

公元1033年(北宋明道二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王安石也是“神童”级的人物,书上说他“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宋史》卷327)。方仲永的大名对他来说早已如雷贯耳。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厉害。

公元1040年(北宋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公元1043年(北宋庆历三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王安石伤方仲永 全文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安石伤方仲永文言文翻译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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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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