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防控办应该向哪里投诉(防控办投诉电话)

疫情防控投诉电话怎么打最有效

疫情投诉电话最有效的方法是致电市长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拨打12345便民热线,进行举报,疫情期间,12345市长热线提供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有任何关于新冠疫情的投诉、咨询、建议都可以直接拨打此电话进行反馈。

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市民可拨打110报警,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任何不配合疫情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可以拨打110举报,警方将第一时间组织调查,证实了举报结果的按见义勇为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拨打中国疾控中心热线进行举报,市民可拨打12320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向在线客服寻找帮助,不论是咨询防疫知识还是举报投诉有关疫情问题,都可以拨打此电话,人工客服在线接听电话时间为每日早上九点-下午五点。

通过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官网上举报反馈,通过浏览器查找并打开中国政府网的疫情防控线索征集网站,打开后将页面往下拉,选择我要留言,点击相对应的主体的反映问题通道选项,并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用户在阅读完须知后,在留言内容表里填写投诉问题受理后等待结果即可。

国家防疫办投诉电话是多少?

国家防疫办电话是12320 。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件举报。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投诉。

受理公众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供中国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保健方面的咨询服务;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的投诉举报方法有哪些?

1、致电市长热线进行举报。直接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疫情期间,12345热线提供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任何关于疫情的咨询、建议、投诉都可以拨打这个热线反映问题。  

2、经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举报。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找到【首页】右方的【我要投诉】并打开,填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根据提示填写投诉内容就完成了。

3、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处理。市民可拨打【110】公安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市民发现任何不遵守疫情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警方将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对举报结果查实的按照见义勇为相关规定予以奖赏。

4、通过致电中国疾控中心客服热线进行举报。直接拨打【12320】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热线,向人工客服寻找帮助。不论是咨询防疫知识还是投诉、举报疫情相关问题,都可以拨打这个热线电话。人工客服在线接听时间为:每天的9:00-17:00。

5、在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官网上举报。经由浏览器查找并打开国务院的“疫情防控线索征集”网页,打开后将页面往下拉,找到并选择【我要留言】,接着点击【相对应的主体的反映问题通道】,并输入用户ID和密码进行有效“登录”,在阅读完须知后,在【留言内容】内填写投诉问题就可以了。

怎么投诉防疫部门

法律分析:可以向卫健部门投诉。也可以打投诉电话12345。国家卫健委接受走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投诉等多种投诉方式,建立畅通、便捷、高效的投诉渠道。根据投诉问题及办理结果等因素,对重点投诉适时采取电话或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回访,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追踪。通过患者回访,对接待和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逐步提高医疗机构投诉管理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第七十条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么投诉防疫指挥部

国家防疫中心投诉电话12333如下:举报疫情防控过度执法的电话为“12388中纪委举报热线”,全国疫情投诉监督电话为“12345”。除了以上两种方法投诉举报外,还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小程序等进行举报。

中央疫情督查组投诉举报电话为“12388”,此热线人工时间不是24小时的,人工客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及14:30-18:00。中央疫情防控指挥部投诉电话是“12320”,人工客服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至12:00以及2:30至5:30。除此之外,市民关于疫情的相关问题也可以拨打“12345”,此热线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

如何投诉举报违反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1、致电市长热线进行问题反馈。市民可拨打【12345】电话,进行举报。疫情期间,12345热线提供24小时人工服务,市民有任何关于疫情的咨询、建议、投诉都可以直接拨打此电话进行反馈。

2、致电公安报警电话进行报警处理。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市民发现任何不配合疫情相关规定的行为都可以拨打110进行反馈,公安部门将马上组织核查,对举报结果查实的按见义勇为相关规定予以奖赏。

3、致电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客服热线进行投诉。市民可拨打【12320】中国疾控中心客服电话,向人工在线客服进行投诉。无论是咨询防疫知识或是举报投诉有关疫情问题,都可以拨打此热线。人工接听电话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5:00。

4、经由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官网上举报反馈。在搜索引擎打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疫情防控线索征集”网页,在此页面中找到并选择【我要留言】,点击【相对应的主体的反映问题知哪裤通道】,并输入用户ID和密码完成“登录”,阅读《留言须知》后,在【留言内容】表里填写诉求进行投诉即可。

投诉防控办应该向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纪检委办公室投递举报信,也可以上网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举报内容发到纪检委的邮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信访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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