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李森林(开封李树奇)

受贿1274次的厅官被提请减刑/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河南高院发布公告称,将于12月5日在豫北监狱公开审理罪犯薛新生减刑一案。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人曾任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厅级),因受贿1000多万元,于2014年4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他在12年里共收受192人1274次贿赂,算下来平均每3天都会收一次钱。同时,他牵涉的官员众多,当地一名女区委书记曾被指因涉案而自杀身亡。

(薛新生受审)

他每3天收一次,每次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55年的薛新生42岁时即升至郑州金水区区长、区委书记,2001年转任平顶山市副市长,后入常任组织部部长,直至2009年担任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4月26日,薛新生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抓。待到一审宣判,已经是2年之后。商丘中院经审理查明,此人自2001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192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16万余元、美元13万、港币2.5万元、46万元的购物卡。

最终,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薛新生并未上诉,判决遂生效。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10月,河南高院披露了更多薛新生受贿的细节,比如这1000多万赃款是他收了192人共计1274次。算下来,平均收每人6次、每3天收1次、每次1万元。

(薛新生)

更有媒体报道称,因行贿者众多,有关联者惴惴不安。“他交代了其在平顶山市委组织部长任上接受将近200名县处级一把手贿赂的问题,这些进入名单的干部随即被‘冷冻’,导致了各地干部调整处于停滞。”

甚至有媒体披露,在薛新生案一审宣判后,当地一名女性区委书记被发现在家中自杀。知情人称,其曾被有关部门约谈,有线索指其曾向原平顶山市领导行贿。而这里的“平顶山市领导”被解读为薛新生。

必须要指出的是,薛新生案引发的恶劣影响并未随着他的获刑而瞬间烟消云散。2014年3月-5月,中巡组曾巡视河南,并指出存在突出的买官卖官问题。

对此,河南在整改通报中表示,对开封市委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平顶山薛新生案尚未处理到位的干部,责成当地核实情况,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截至2014年8月底,共判刑7人,党政纪处分54人,组织处理6人,正在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284人。

厅官入狱后变护工,协助管病号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薛新生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曾写过一份忏悔书,大谈自己对父亲和妻女的亏欠。

比如他讲到已经80岁高龄的父亲,称自己落马前的2012年春节假期里,本想学会《父亲》那首歌,在老人家今年80岁生日时,唱给他听。结果却是,过完节3个月,他就被抓。

此外,他还谈到大女儿结婚,称这是全家人盼望了几年的事,但由于其违纪违法,不但不能出席,还带来了难堪和负面影响。“我痛心自责,对父母我是不孝之子,对妻子我称不上好丈夫,对女儿我称不上好父亲。”

(薛新生忏悔书)

算下来,薛新生至今已有3年半。豫北监狱于今年7月19日出具的提请减刑建议书称,薛新生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悔罪,无申诉情形,包括已经被表扬7次、4次半年评审均为优秀。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该提请减刑申请建议书还披露了薛新生在狱中改造的详情:年过60岁的他成了一名护工,按照医院规定完成劳动任务。

“护理病号做到不急不躁,严格落实操作规程执行医嘱,从未出现医疗差错,能够协助警察多所护理的病号进行管理,有情况做到及时汇报,受到干警一致好评。”

据此,该监狱建议对薛新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剥夺政治权利9年。

李森林的个人履历

1975年5月—1978年2月,在辉县市高庄公社前郭雷大队下乡;

1978年2月—1982年月日1月,在武汉地质学院读书,毕业前夕加入中共;1982年2月—1983年9月,在省地质矿产局宣传处任干事;

1983年10月—1985年3月,在河南省区域地质调查队三分队担任技术员、政治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职务;

1985年4月—1985年7月,调省地质矿产局临时负责宣传工作;

1985年8月—1989年2月,任省地质矿产局组织处处长;

1989年3月—1992年1月,任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处处长,其中1990年2月—1992年1月,挂职下派洛宁县担任副县长,主管全县工业;

1991年2月—1998年4月,任省地质矿产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其中1993年12月—1996年6月脱产考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8年5月—2000年5月,任省地质矿产厅副厅长兼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厅党组成员,其中1998年9月—11月在省委党校地厅班参加学习;

2000年5月—2001年9月,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局党委委员;

2001年9月—2003年1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2003年12月,任中共南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9年,任中共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1年6月11日下午,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被双规。

2013年8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民网郑州2011年8月3日电(记者 曲昌荣)近日有人在网上传言,河南省开封市委原组织部长李森林生活腐化堕落,与多名女性干部有不正当两性关系。8月3日,人民网记者前往河南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11日,李森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河南省纪委“两规”,目前,省纪委正在对李的问题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在案件调查期间,河南省纪委未接受过任何新闻单位的采访,也未向社会公布过任何案情。 2013年8月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对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从2001年到2011年的10年间,李森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疯狂敛财,收受现金及各类物品总价值超人民币15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森林于2001年至2003年11月在担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负责审批探矿权转让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河南某公司董事长杨某人民币200万元,为该公司尽快办理一煤矿探矿权的转让手续提供帮助。

2003年11月至2009年2月,李森林在担任南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干部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孙某、郑某等169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9.2万元、美金6万元、英镑5000元、银行卡14万元、价值人民币4.8万元的购物卡,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2月至2011年6月在担任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李森林同样利用管理干部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古某、马某等69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3万元、美金27万元、银行卡43万元、价值21万元的购物卡、价值2万元的游戏卡、价值37.376万元的12根金条、价值4.5574万元的苹果电脑一套、劳力士和浪琴手表各一块,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森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森林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开封市李森林简历

开封市原组织部长李森林

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森林 简介

1957年7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龙县,汉族,籍贯为河南省辉县市,1982年1月毕业于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系地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6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学专业(发展经济学研究方向),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9月被评为研究员职称。

个人工作(学习)简历为:

1975年5月—1978年2月,在辉县市高庄公社前郭雷大队下乡;

1978年2月—1982年1月,在武汉地质学院读书,毕业前夕加入中共;

1982年2月—1983年9月,在省地质矿产局宣传处任干事;

1983年10月—1985年3月,在河南省区域地质调查队三分队担任技术员、政治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职务;

1985年4月—1985年7月,调省地质矿产局临时负责宣传工作;

1985年8月—1989年2月,任省地质矿产局组织处处长;

1989年3月—1992年1月,任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处处长,其中1990年2月—1992年1月,挂职下派洛宁县担任副县长,主管全县工业;

1991年2月—1998年4月,任省地质矿产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其中1993年12月—1996年6月脱产考入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8年5月—2000年5月,任省地质矿产厅副厅长兼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厅党组成员,其中1998年9月—11月在省委党校地厅班参加学习;

2000年5月—2001年9月,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局党委委员;

2001年9月—2003年1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2003年12月,任中共南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9年3月,任中共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森林的人物简介

李森林,籍贯为河南省辉县市,1982年1月毕业于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系地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6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学专业(发展经济学研究方向),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9月被评为研究员职称。李森林同志主持市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分管市委老干部局工作。新华社郑州8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对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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