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最终审判结果2022二次判决(江歌案最终审判结果2021)

江歌案结果如何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2021年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12月31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据江歌妈妈江秋莲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2022年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这个就是最终的江歌案的结果。

江歌案刘鑫最二审判了吗

江歌案最终审判结果,2021年4月15日,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就将江母诉刘鑫生命纠纷案开庭审理,当时还没有结果。2022年1月10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母各项经济损失49.6万有,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二审于2022年2月16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所以江歌案刘鑫一案二审还没有判。

江歌案二审判了没?

没有判的,2022年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江歌案结果是什么

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江歌母亲)与被告刘暖曦(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相关报道见A5版)

这是一份令人倍感欣慰的判决书,也是一份惩恶扬善的宣言书。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强调,在民事审判领域,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江母诉刘鑫案一审宣判结果,明白无误地向世人宣告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虽然和207万的索赔数额相比,江母实际获得支持的索赔不算多,但其核心观点和诉求在判决中得到了体现。事实上,最重要的不是赔偿数额,而是法院对该案的定性。一审判决后,江母坦言,她不接受刘鑫道歉。“2017年第一次见面,面对摄像机刘鑫给我道过歉,但转头就在网络上持续地攻击诋毁江歌,这一切都是她想逃脱法律责任。如果她真诚地道歉,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

是非清楚、善恶分明,是一审判决结果给人留下的最大印象。对于江歌的义举,司法毫不含糊地力挺。判决书指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对于刘鑫的所作所为,司法更是毫不含糊地予以谴责。一方面,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刘鑫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门外被杀害;另一方面,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加重了他人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

有律师分析称,此次裁定的20万精神抚慰金在国内属于较高,是常规严重精神损害的5万元基础的4倍,这或许是法院基于刘鑫在微博上曾有对江歌母亲刺激性语言,予以考量之后的结果。这也反映出司法对江歌义举的充分肯定,对江母所受心灵伤害的充分同情。

旗帜鲜明惩恶扬善,让行善者受到善待,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应有之义。司法裁判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每一份司法判决书都应该成为惩恶扬善的宣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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