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企业年金白费了(辞职后企业年金白费了吗)

辞职了企业年金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职,年金只能转移到新单位,或在原单位封存,不能领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的领取条件目前只有:

1.退休;

2.出国定居;

3.死亡(由受益人领取)。

离职的企业年金2种处理方式:

1.若新的企业有企业年金,则转移个人账户下已归属权益部分。

2.若新的企业没有企业年金,则转为保留账户在原受托人处继续管理(管理费自行承担)。

估计你关心的其实是两个问题:

1.是否能带走,能带走多少;

2.是否能打到自己账上带走。

对于第一个问题,就要看你们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方案中会有“归属规则”的条款(如无该项条款,则默认企业帮交部分100%属于个人所有),在归属规则中,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例如:工作5年以下,企业部分不给个人;工作5年-10年,企业部分50%给个人;工作10年以上,企业部分100%给个人等等。你只要询问到你们单位的归属规则,然后把你的情况往上套就可以了。属于你的,都可以带走。

对于第二个问题,怎么带走,劳社部20号令有明确规定,只有死亡、退休、出国定居可以提取年金,所以你离职是肯定不能打到自己账上的。如果新单位也有年金,就可以转过去;如果新单位没有年金,则目前的钱得留在原单位账户上,记得退休去领。

企业年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根据解除合同的形式分三种情形:

职工离职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由原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资金,是否归职工个人享有?根据解除合同的形式分三种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原则上不影响员工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除非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情形——存在可解除合同的重大过错;

第二、职工主动辞职的,原则上不能继续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除非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的;

第三、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员工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劳动者求职时,不仅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薪酬待遇,还应了解该单位是否缴纳企业年金、缴纳的比例和数额。如果因企业年金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离职企业年金就没了吗?

离职企业年金就没了。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为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所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企业年金就是企业为了留住员工而给出的一种福利,因此,如果员工离职的话,那么自然也就没有企业年金了,即便是下一家企业也可以缴纳企业年金,但原公司的企业年金也是无法转移到新的企业的。

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

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辞职后职业年金怎么处理

辞职且新的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那么原有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跟随个人转移到新单位;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也就是说如果你新的工作单位有企业年金,那么可以把你原来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就是个人账户余额)一起带走参加新单位的企业年金,原来单位缴费部分不能带走;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那么原来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原单位继续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但也仅限个人缴费部分,这部分仍然归个人所有,而单位缴费部分不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第八条 公务员辞职且新的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那么原有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跟随个人转移到新单位;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也就是说如果你新的工作单位有企业年金,那么可以把你原来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就是个人账户余额)一起带走参加新单位的企业年金,原来单位缴费部分不能带走;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那么原来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原单位继续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但也仅限个人缴费部分,这部分仍然归个人所有,而单位缴费部分不归个人所有。

企业年金辞职了怎么办

民宗局,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拟定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和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国有资历产和财务的管理,组织接待少数民族人员和宗教团体来芷学习、参观、考察事宜,负责民族信息和民族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各类综合调查、起草本局重要文件,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和选拔推荐工作。

民宗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3、组织对各级干部进行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宪法明确了我国实施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根本法律依据。

离职后企业年金怎么处理

1、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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